2017年4月7日下午,黨校校委委員次仁卓瑪同志召集在家科級以上干部,召開2017年第一次理論中心組學習會,傳達貫徹市委組織部關于《組織學習宣傳貫徹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印發(fā)<黨委(黨組)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>的通知》的通知(林市組〔2017〕8號)、市委組織部關于轉(zhuǎn)發(fā)《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印發(fā)<領導干部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規(guī)定>和<領導干部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(jié)果處理辦法>的通知》的通知(林市組〔2017〕25號)文件精神。
本次學習會的主旨在于擴大干部任免事項及領導干部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的知情權,在科級干部中廣泛宣傳,達到先知先覺,自我約束、自我提高的目的,以紀律和規(guī)矩作為開展工作、團結(jié)同志、共同奮斗的準繩,不觸高壓線,“不越雷池”。
次仁卓瑪校委強調(diào),個人事項報告事關對黨是否忠誠,是一把衡量的標尺,相關領導干部一定要本著對自己負責、對組織忠誠、對子孫后代負責的態(tài)度,向組織做好各項事項的報告,做到不瞞報、不漏報、不少報;要求廣大科級干部從現(xiàn)在做起,對領導干部個人報告事項做到早學習、學習透,為今后個人發(fā)展打好“防御針”。同時,對領導班子在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方面主動監(jiān)督,校委會領導班子將堅決執(zhí)行“兩不得”、“凡提四必”、嚴守“五個不準”,守住制度底線,既積極舉薦賢才,又不違反紀律和規(guī)矩。